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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儿科研究所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

日期: 2008-04-15 17:28:14 点击:289 来自:首都儿科研究所2008-04-15 作者:

  

一、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2008年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
二、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
复试工作小组由我所主管科研所长挂帅,组成人员为招生专业专家及研招办负责人员、我所纪检部门负责人员。具体分为3组:

1、基础组复试小组

2、公卫组复试小组

3、儿外科复试小组

三、复试准备工作

1、复试最低分数要求:第一志愿考生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,调剂考生总分319以上、单科最低分数线视报考专业、考生背景、调剂人数而定。

2、复试小组按专业分为三组:基础组、公卫组、外科组,在复试前一周,参加复试人员已作培训并把复试的具体安排、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。

3、修订了《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标准》、《首都儿科研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1、2、3)。

四、复试比例

复试比例:170%

五、公示情况

1、复试工作办法在首儿网站(http://www.shouer.com.cn)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。

2、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首儿网站(http://www.shouer.com.cn)公示。

六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

1、我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、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。

2、我所纪检部门要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。

3、复试基本分数线、复试工作办法、复试结果及时在首儿网站上公布。

4、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,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,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,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。

5、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,可拨打监督电话。

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:82837219

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办公室:85695213

附件1:首都儿科研究所2008年研究生复试安排

附件2: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标准

附件3:首都儿科研究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

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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